根据学校对专业选择工作的安排,现将各部(院、系)的工作方案(附件)公布如下:
请有意选择新专业的学生,依据个人意愿,结合自身条件和学习能力,仔细阅读相关部(院、系)的工作方案,认真了解意向专业的培养计划及要求、接收条件、考核安排。遵循《关于2018年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的通知》(师教通[ 2018] 011号)的部署和部(院、系)工作方案的安排,完成报名、考核和相关事宜。
附件:2018年本科生专业选择部(院、系)工作方案
教务处
2018年3月20日